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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一领导贪污挪用公款遭举报时间:2022-07-28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陕西渭南市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振伯”贪污挪用购房款,造成房产10多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张郑武”:2007年我在渭南市中院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购买了渭南经济开发区天河贸易公司房产,由于天河公司房产当时有银行抵押贷款,渭南中院执行负责人“曹晓”跟我说,把购房款交法院指定账户,用购房款交天河公司银行抵押贷款,抵押贷款交了房款……一切的操作,我按照负责人曹晓的安排进行。当时也是通过法院裁定明确125万元的价格购买这套房产。 但是2007年至今房产证手续办不下来,10多年来,“张郑武”来回奔走与政府,法院,省市中纪委各部门。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房产手续的关键原因就是:当时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振伯”将我交的125万元贪污和挪用。知法犯法,真的让人无法理解。 公检法的贪污腐败就没有人管吗?还是没人敢管?一个法院的院长如此大胆。你是为国家的法律服务老百姓,还是用职权在为自己敛财? 此时的老百姓是多么的无助,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能让这些贪污分子逍遥法外。让老百姓亏了钱又寒了心。 【编辑:张洁】 免责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