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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种药品纳入陕西省特药管理范围此次调整未纳入特药管理范围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常规乙类管理。此前已完成调出药品特药备案手续的,继续享受待遇至备案期结束。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发生的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余部分可纳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支付范围。各地动态调整特殊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比例,逐步优化特殊药品的报销待遇,原则上特殊药品先行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应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应达到60%以上。 来源:陕西发布 编辑:王晶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上一篇警惕!陕西疾控紧急提醒下一篇梁万年:疫情已基本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