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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恒公司土地被强占引关注 宝鸡一些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遭质疑佳恒公司 时间:2018-05-11 08:48 来源:各界导报 □首席记者 原登荣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陕西东岭集团下属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岭地产)强占陕西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佳恒公司)土地盖楼一事,引起了广大网友和宝鸡市民的关注,纷纷表达对此事的看法。 宝鸡市民则在热议中谈到了依法治国问题,他们认为,目前我国已把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新高度,知法、守法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当下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社会主流,东岭地产还能堂而皇之在别人土地上盖房,是谁给了他们特权?”市民蔡立卓说,从东岭地产强占他人土地就能看出,东岭地产和当地主管部门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上明显不能达到要求。 市民王新荣认为:“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项事务。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观宝鸡市一些职能部门的做法,很难让人信服,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明显相左。” “依法治国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立法到执法、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系统工程,应上下呼应,左右协调,前后衔接。”市民李晨阳表示,东岭地产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前提下在佳恒公司土地上盖楼,甚至对外销售,这是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蔑视。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规划、建设等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的相关部门,负有保护公民利益不被侵犯、国有土地资源监督管理的职责,但这些部门都没做到,是行政不作为,更是失职的表现。 “东岭地产有什么权利在佳恒公司土地上盖楼?从施工到大楼盖起这个过程,难道政府和有关部门不知道吗?请当地政府和市上主管领导做以解释!”网友“佳馨8230672”表示。 网友“二零一二一二一二”说:“金台区政府带头违法,在佳恒公司土地证未注销前就收回土地,属于程序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