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更多
首页 >> 网络联盟 >>网络联盟 >> 乾县一养殖场变身商业门市 相关责任人被行政警告
详细内容

乾县一养殖场变身商业门市 相关责任人被行政警告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周到


目前,违规门市已被清理。

西部网讯(记者 周到) 从今年1月起,咸阳乾县一网友连续几次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大杨乡中巷村五亩耕地被建成商业门市”的问题。1月19日,乾县国土资源局曾回复,已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相关人员如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

然而4月初,网友再次反映,违建的商业门市不但没有被查处,反而已经营业了将近三个月。4月27日,针对网友反映问题,乾县国土资源局再次进行了调查回复。

民生热线乾县大杨乡中巷村五亩耕地被建成商业门市

乾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2015年11月,违法责任人白某拟在乾县大杨镇临乾兴路建设养殖场。经调查,确认拟选址土地为一般农田,可以建设养殖场。经过乾县国土局及乾县畜牧兽医局文件审批,同意白某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为2.6亩。

2017年10月29日,乾县国土局阳洪国土所在巡查中发现白某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后,对门前的招牌进行了摘除,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恢复养殖用途。2018年1月22日,白某写出书面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申请项目使用土地。但当事人违法行为并未中止,将原本用于养殖的土地擅自改变为商业用途。

4月26日至4月27日,乾县国土局成立整改执法小组,督促当事人清理与养殖无关的物品,要按照审批用途使用土地,否则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保证立即予以改正、拆除,并按原规划进行养殖。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地面和墙面已达到养殖用地条件。

阳洪国土所包抓该辖区的同志因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违法事实。经乾县国土局党委会研究,对阳洪国土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对阳洪国土所大杨镇巡查包片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主管监察的阳洪国土所副所长给予戒勉谈活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阳洪国土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进行提醒谈话,在全系统大会作深刻检查。

编辑:燕青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技术支持: 善源网络.善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