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占惠农资金,加大村民负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般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大多通过整合涉农项目,将财政资金“捆绑”起来使用。“示范村”的巨额建设成本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沉重负担,有的乡村背上了新债务。
泾阳县扶贫办介绍,为建设“示范村”,兴隆镇兴隆村各种花费达42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重点村建设资金30万元,移民搬迁资金60万元,“两联一包、资金捆绑”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80万元。
淳化县润镇政府一位负责人说,五一“示范村”一期投资约400万元,水、电、路、广场、绿化建设任务分给了包扶单位,其中道路建设约需20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广场建设约需27万元,由农发办等单位负责。
有的乡村拿不出钱,干部仍想出政绩,硬着头皮开工建设,没有资金由施工队垫付,或者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借贷。
泾阳县兴隆镇兴隆村的村民反映,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样式建房,每户建房花费在5万-7万元,虽然政府方面有补助,每户补助5000元,但大部分村民需要借贷。
彬县新民镇东坡村一位姓魏的农民说,自己家进“示范村”建房花费5万多元,向亲戚朋友借了1万多元,向信用社贷款1万元,利息八厘四,每年利息要还1000元。
彬县小章镇一位农民说,自己进“示范村”建房花费8万多元,贷款1万多元,鼻子都累出血了。虽然住上了新房,但家底空了,今后恐怕要“吃糠咽菜”。
陕西省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示范村”是过去的老典型、老先进,是经济条件比较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小康村,政府仍然将大量资金用于这些村,有的一个村投入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打造新农村样板,而邻近的非示范村则无人问津,形成了较大反差。
肥肉上贴膘,好看不好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别领导干部的政绩冲动,导致一些耕地和果园被占用,增加了农民负担;个别乡村甚至出现扶贫资金“扶富不扶贫”的现象。
淳化县在211国道旁一些村子外围垒起高高的砖墙,将当地领导认为有碍观瞻的“东西”遮挡起来。2007年,全县拆除破旧围墙7200米,新建围墙3900米,刷新墙面4.8万平方米。当地农民将这些墙称作“遮羞墙”。
彬县新民镇东坡村一位村干部反映,建“示范村”要占用100多亩良田,都是果园和麦田。村集体承担了十几万元的果树和青苗赔偿,只能靠拆东墙补西墙维持。
淳化县润镇五一“示范村”一位村民表示,农民建房祖祖辈辈都是坐北朝南,但政府为了“好看”,非得让他们把房子建成东西朝向。虽然参观起来“好看”,但冬天采光差,农民很“难过”。
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表示担忧:不能将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热衷于建新房、修广场等面子工程;如此“示范”,能否持久,值得怀疑?
陕西省一位农业专家说,在耕地相当紧张的情况下,简单地模仿城市,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的做法,超越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念歪了新农村建设“真经”,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咸阳市部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引起陕西有关部门的重视,要求咸阳市高度重视这些局部性、苗头性问题,认真研究并尽快加以改进,避免影响全局。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