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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陕西榆林销售分公司绥德县加油站违规操作

 

 2018-04-16  

      本平台 414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路过中国石油陕西榆林销售分公司绥德县十里铺加油站时发现工作人员正在给一辆皮卡汽车和三轮农用车上的塑料桶进行加油操作,业内人士称此操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塑料桶久放存有静电,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制造事端,公安机关已严格控制散装油的销售,高度重视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工作,切实加强散装购买。

       4月15日15点左右本平台反回榆林时,再次发现此加油站我行我素一如既往的给皮卡车上的塑料桶进行加油操作,这难道是加油站的站长管理有了漏洞还是.....,此站长是不是应该说两句你的管理方法?


        《加油站管理规范》、《中石油油品销售安全禁令》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加油枪直接给塑料容器加注易燃油品。塑料容器是绝缘体,导电性较差,在油品传输中油品与管道、容器、油泵、杂质、空气发生碰撞、摩擦就会产生静电,静电聚集在一起很容易形成高电位,当达到某一间隙放电电位时,就会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着火事故!不管是汽油还是柴油,均不能使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桶进行灌装,汽油的闪点较低,柴油闪点相对较高,但易燃易爆!我们的目标是把潜在危险降到最低,防患于未然。虽然一时的评说会使该企业不舒服,认为小题大做,但是我们降低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编辑: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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