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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沟通机制失灵,企业家频繁网络“上访”文丨特约评论员 聂辉华 最近,多位企业家通过网络投诉地方政府官员不作为或乱作为。2017年的最后一天,中诚信董事长毛振华在黑龙江省亚布力滑雪场控诉当地管委会乱作为;2018年除夕前夕,山东省德州市皇明集团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黄鸣实名举报德州市委书记“新官不理旧账”;2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方成通过微博和视频实名举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负责人不作为导致企业损失过亿。企业家频繁通过网络陈情,控诉地方营商环境,一方面说明当前政商关系处于转型时期的风险点,另一方面说明正常的政商关系沟通渠道不充分或者不通畅。 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 从古至今,中国的政商关系不仅关系国计民生,而且关乎国运。官员和商人之间需要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渠道进行沟通和互动。在传统中国社会里,行政等级体系主导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沟通。在这个金字塔等级体系中,治理国家的官员扮演了“教化”的功能,官商之间是完全不对等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但是,地方治理需要依靠商人的财力支持和秩序维持,因此商人可以通过襄助地方治理来表达利益诉求和保护财产安全。在晚清时期,商人还可以通过“捐官”的方式获得与官员进行体制内交流的权利。总之,商人可以通过“出钱出力”的方式获得与政府官员沟通的渠道,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当代中国,商人和政府官员之间的沟通在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上都有了实质性的拓展。一个合法经营的商人或企业家,可以通过正常的来信来访向政府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也可以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政治吸纳”途径获知政府信息甚至参与政府决策,还可以通过与政府官员的私人交往来传递信息。此外,党和国家还设立了统战部、工商联和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 从传统和逻辑上讲,一旦官商之间发生矛盾,正常的解决机制排序是:私下沟通优先,体制内沟通次之,公开矛盾则是最后的解决办法。在一个熟人社会里,公开矛盾往往意味着“破釜沉舟”,“友谊的小船”彻底倾覆。因此,近期发生的多起企业家网络陈情事件,表明当事企业家和有关政府官员之间已经“撕破了脸面”,这是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反过来也说明,一定是政商之间的正式沟通制度和非正式沟通制度出现了问题,甚至是局部失灵了。 沟通制度失灵的原因有两种。第一种是沟通制度本身不完善,比如政商之间沟通渠道不充分。如果一个企业家既不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也不是工商联委员,那么他通过网络控诉营商环境的行为尚可理解,毕竟他可能缺乏足够的沟通渠道。但是,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企业家通过网络投诉地方官员,说明不是已有渠道不充分,而是已有渠道并不通畅,或者即便通畅,但是问题并未解决,结果渠道形同虚设。例如,人大代表反映了企业的问题,但是有关部门并不重视,或者有关部门相互推诿,这些原因都会导致政商沟通渠道失灵。更严重的是,如果拥有正式渠道的企业家无法合法地保护切身利益,那么它可能会损害政治吸纳的体制价值。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企业家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家与政府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 第一,建立企业家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清单”,拓宽制度化的、正式的沟通机制。不管是工商联、政协还是人代会,要让企业家们觉得,在多元化的正式沟通渠道中,总有一款适合他。 第二,畅通企业家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沟通渠道是必要条件,关键是这些渠道能够真正解决问题,否则这些渠道便形同虚设。建议政府将企业家通过正式渠道反映的问题纳入督查范围,限期督办,务必给当事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或解决方案。 第三,建立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将商人或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评价纳入评价体系。在营商环境建设和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方面,纳税人是出卷人,地方政府是答卷人,企业家是阅卷人。作为答卷人,政府部门应该有勇气和气度面对企业家的评价。惟其如此,才能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编辑:燕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