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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中学为何如此任性.....?国家三令五申明确规定,中小学严禁节假日及晚间补课,更不允许有偿补课。然而,黄陵县中学正月初五(2月20日)高新部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六百多名学生进行补课(每位学生收取625元),(有视频资料)。补课事件被曝光后,黄陵中学面对自己违规补课不正确对待,而是用手中权力对学生打击报复,学生称老师己联系家长让其退学,此事是否属实?。 其行令人钦佩!其作风令人生畏!请问校方,是谁赋予你们的任性?是什么让你们做出的举动?我来告诉你们吧!是金钱利益迷失了你们教育育人的基本原则。
如此一笔收入交到何处?最终资金去向那里?学校是否私设小金库?补课资料来源?供应资料的是否是校方家属及亲属?。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或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占用学生节假日或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都视为违规行为。对违犯上述行为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一定的行政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凡获得省市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管理权限取消其荣誉称号;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校长将撤消其行政职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等四部门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 第七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 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就此事2月23日反应至黄陵县教育局,望贵局能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尽快介入彻查此事,给学生及家长一个满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