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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姚迪明仕途折戟:对江西丰城发电厂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姚迪明 资料图
        1月16日,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发布了一批厅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揭小健,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拟任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月15日,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官网消息:1月9日下午,主持全面工作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刘钢一行在丰电二期调研安全生产等工作。上述消息表明,此前担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姚迪明已不再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为了完成公司制改革,近日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名称已正式变更为“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工商管理局信息显示:2017年12月27日,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由316454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由姚迪明变更为刘钢。值得注意的是,原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并未担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刘钢目前为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为谢敏。
        澎湃新闻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正厅级干部姚迪明仕途折戟与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追责有关。
        2016 年 11 月 24 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73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0197.2 万元。
        2017年9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依法依规对7个责任单位和85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调查报告显示:姚迪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及江西赣能股份公司相关单位和部门不认真履职、监管项目建设不力问题失察,在工程建设指挥部与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关系不清晰、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混乱问题等方面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上述调查报告还显示:事发的冷却塔属于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为项目的法定建设单位,是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作为江西赣能股份公司的上级单位,成立的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工程的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未督促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对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质量、进度控制进行监督协调。未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相关制度,对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及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力。
        公开资料显示,姚迪明出生于1955年9月,中共党员,籍贯江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省计委能源交通处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计委能源交通处副处长,江西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0年10月起,担任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公司董事长。
2017年12月28日,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官网信息显示,2010年11月起,姚迪明就一直担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编辑:白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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