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6日讯 10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发布了沪银监罚决字〔2017〕32号行政处罚书,对华夏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原行长刘旸的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禁止其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2年至2013年,刘旸作为华夏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行长,将贴现利率差价款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该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旸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刘旸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