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一市两名副市长相继被开除公职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报道,宁国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一周内相继被开除公职。9月6日,宁国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被开除公职 对抗组织审查。 胡琳娟 资料图片 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同意,宣城市监察局对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琳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物,涉嫌犯罪。 胡琳娟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私利贪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报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胡琳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宣城市监察局) 宁国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刘发明 资料图片 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宣城市纪委对宁国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发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长期参与赌博,涉嫌犯罪。 刘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法纪观念,政商关系“亲清不分”,肆意权钱交易,贪图奢靡享乐,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宣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宣城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发明开除党籍处分;经宣城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报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刘发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宣城市纪委) 编辑:大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