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招标过程中程序混乱,甚至在三期工程已经接近尾声的时候,才进行招投标。
赵先生是这家企业的招投标代理人,不久前,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招标信息,北大河体育公园三期工程对社会招标,赵某代表该企业报了名,并很快通过了预审,同时交了40万元的保证金。交完保证金当天,赵先生便带着工人来到现场,到了现场之后,却发现北大河公园改造已经接近尾声,为什么还要进行招标呢?
于是,先生找到招标单位询问,招标单位给出的答复是,招标工作一切正常。之后,赵先生等人全心准备标书。
然而,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也就是竞标当天,由于竞标须知上没有详细标明开标地址的街号,他一直以为开标地址也是在报名和资格预审的地方,但是当天早晨他来到此处后却发现,开标地址原来在金州。由于迟到,招投标代理公司决定取消赵先生的投标资格。
连日来,赵先生越想越觉得憋屈,甚至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从现在来看,这个工程是属于未招标先施工。”赵先生质疑,当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有6家,投标当日即公布结果,而中标者恰恰就是原来已经施工了90%的金州某公司,这不由得让赵先生怀疑,难道招标会只是个形式,其实早就事先定好了中标单位?
编辑: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