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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宁县畜牧局:谁在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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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群众反映,说江西省武宁县一生猪定点屠宰场有屠宰病猪和死猪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危及到食品安全,希望媒体予以关注一下。

      7月28日上午,经过暗访后,发现给猪盖章的不是检疫人员,部分猪双侧耳朵没有耳标或耳标孔,媒体来到武宁县畜牧局核实情况。
      在武宁县畜牧局三楼动监所办公室,一个二三十岁的女工作人员过来,先给媒体索要采访证,后来给媒体索要身份证。这名女子有点炫耀似的说,只要你有身份证,就可以查询出来你的信息,包括你的开房记录,乘车记录等等。然后,这个女子就在媒体的旁边开始用手机大声打电话,“你们刑警队凭身份证可以查一个人是不是记者吗?”电话中,媒体清楚的听一个男子说,可以。媒体拒绝出示身份证,说记者证是媒体开展工作的唯一合法证件,你们要查询记者证,我全力配合,查询记者证你们可以登录中国记者网查询,或者给市委宣传部联系核实。但这名女工作人员根本不听,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对,记者证上也有身份证号码”。说完极为蛮横的夺过媒体的记者证就用手机拍照,拍照完毕就出去打电话。
      也仅仅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媒体到斜对门的三楼畜牧局局长阮长兵办公室刚刚说了几句话,这名给媒体证件拍照的女子就推开门向阮局长使了个眼色,说东西发到你的微信了。阮局长点点头,好像知道了,接着马上把身体和手机旋转了一个方向,开始看手机。
   一会儿,阮局长的办公室过来一个四五十岁的高个人员,这个高个人员对媒体说,“你不是河南的吗?我也是河南的,别看你是记者,我不怕你。”
    接着姓章的动监所所长进来了,说,“那个刚才出去的人也是你们河南的,他就是今天值班的官方兽医。”说完,又提出看记者证,又不顾媒体反对,用手机对着媒体的记者证拍了一下。
     在一楼大厅公示的该局工作人员公示栏里,媒体看到,今天上午夺过媒体证件拍照的女子叫张x萌,办公室工作人员,手机号码177xxx20521,动监所所长姓章。
    下午3点钟,动监所章所长坚持让媒体一起去屠宰场看当时的录像,“省了让你们再胡说八道”。媒体和阮局长章所长一起下楼,分成两乘车,去屠宰场查看当时的录像。媒体刚刚上二楼,就有一个低个、穿着花格子衣服的人多次对这媒体进行言语攻击,甚至不停的用手指着媒体进行威胁,甚至要限制媒体自由。甚至在二楼的书记室,这个张老板充满威胁话语,“你是河南的,来找事的吧,今天我说让你走你走,不让你走你走不掉”。说着,开始不停的打电话。“你们在什么地方,你们几个开着车过来,多找几个人,在大门口等着,别让这几个人走”。在这期间,一起来的局长阮长兵座在角落把头扭往一边一声不吭,仿佛身边发生的事情和他没关系。动监所章所长也在一旁冷眼观察,好像希望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出了屠宰场的大门,这个所谓的张老板不停的对着停在大路上媒体的车辆用手机拍照,还说“”我知道你是河南哪的,你的家我知道,你不用走,我的人一会就来”。媒体拨打武宁市环保局电话,要求查询这个屠宰场的环评手续,并反映这个屠宰场仍在违规使用煤炭锅炉,但环保局一直没给回复。
    这个张老板肆意威胁媒体,是偶然还是必然?他不停的给外界打电话的那些人是什么关系?附近一个群众告诉媒体,这个屠宰场所谓的张老板恶得狠,手下有一帮社会人员,经常寻洫滋事,采用暴力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威胁殴打附近群众,导致附近的群众敢怒不敢言,涉嫌违法犯罪。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没经过当事人允许,利用不正当手段手段获取他人资料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公安人员没有权利在无特殊情况下查公民的资料,属于侵犯隐私权。如果私自传播对他们造成影响,或者直接造成伤害,要付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私自查阅公民个人信息并传播给别人,造成了公民信息泄露的,该行为违法。公民可以向其所在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于2017年6月1日实施,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查询他人家庭情况等行为,都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媒体的个人信息从畜牧局的张x萌强行拍照打电话后就开始泄露,并四处传播。畜牧局的高个检疫人员还没有给媒体见面咋知道媒体是河南的?章所长咋知道媒体是河南的?屠宰场的张老板咋知道媒体是河南的?谁查询的,都查询了媒体个人信息的哪些内容?谁向外传播的?动监所的张所长坚持要带媒体去屠宰场看录像的初衷是什么?是想自证清白,还是想借屠宰场的张老板的口威胁媒体?威胁媒体就把畜牧局的工作都做好了吗?媒体来了解情况核实情况咋就成了胡说八道了?张萌给哪个刑警队的民警打的电话?她和这个民警究竟是什么关系?她们中间有没有利益输送关系?这个民警都查询了媒体的哪些个人信息,又是如何把媒体的个人信息传播给畜牧局又传播给屠宰场张老板的?这个民警对此应该负什么责任?
      对此事进展媒体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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