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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文章视频构成污蔑诽谤,一自媒体被判向“华人文化”赔偿道歉

时间:2024-09-12     作者:庄岸【转载】   来自:红星新闻

因认为自媒体账号“浪总洞察”在多个平台发布的文章和视频侵权,“华人文化”将该账号运营公司诉至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发布的涉案文章及视频在无任何事实依据佐证的情况下,捏造、歪曲事实,对原告构成污蔑及诽谤,判决被告删除相关内容,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哔哩哔哩、抖音等平台连续三十日以置顶声明或连续推送声明的方式发布道歉声明。

9月10日,“浪总洞察”在上述平台相关账号分别发布道歉声明称,发布相关内容时未对真实性予以核实,与事实不符,主观上带有恶意,侵犯了“华人文化”的名誉权,对此致以诚挚歉意。

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肥浪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浪川文化”)诉至法院,认为其旗下自媒体账号“浪总洞察”发布的多篇文章和视频侵犯“华人文化”名誉权。2024年1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受理该案。2024年4月24日,上浦东新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发布的视频和文章多处内容构成对原告的污蔑及诽谤。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被告作为粉丝数量较高的自媒体,对其所发布的内容理应尽到更高的审核义务,关于原告的相关信息均为公开可查询信息,但被告发布的涉案文章及视频在无任何事实依据佐证的情况下,捏造、歪曲事实,对原告构成污蔑及诽谤。在原告发布相关声明后,被告未删除涉案文章及视频,而是通过更换账号继续发布,其主观恶意明显。且涉及的系政治类严肃话题,情节恶劣,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较高程度上的降低;且相关文章、视频传播范围较广,对原告的名誉权构成了严重侵害。

判决书显示,被告合肥浪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对其抗辩权的放弃,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被告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哔哩哔哩、抖音连续三十日以置顶声明或连续推送声明的方式发布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一审判决后,该案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30日又申请撤回上诉,获二审法院准许。一审判决随后生效。

此外,2023年11月,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原告为关联企业,均简称“华人文化”)在苏州起诉了“浪总洞察”运营公司。2024年8月30日,经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判决生效后,9月10日,“浪总洞察”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及“哔哩哔哩”4个平台运营的账号中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华人文化”公开致歉。其中一则声明表示,相关文章及视频在发布时未对内容真实性予以核实,发布内容与事实不符,且主观上带有明显的负面评价,误导了广大网友,严重侵犯了“华人文化”的名誉权。“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已删除前述不实文章及视频。”

9月11日,“华人文化”发布公告表示,2023年5月,“浪总洞察”借热点事件,连续发布多篇文章和视频,对“华人文化”进行不实描述,恶意渲染丑化、煽动抵触情绪,并且在网络上引起广泛传播和讨论,严重侵害了“华人文化”的名誉和社会评价。对于肆意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丑化“华人文化”的行为,将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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