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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观察|食用油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 消费者何时才能吃得安心放心

时间:2024-07-10     【转载】   来自:红网

近日,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工业废水、塑化剂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等多个话题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单,网民纷纷表示“难以想象吃了多少不能吃的油”“食品安全堪忧”。

“行业里公开的秘密”,罐车混用堂而皇之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但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对厂家约束力有限。有罐车司机透露称,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一句话暴露出各层级监管的缺位。

人民网、光明网、新京报等多个媒体指出,罐车混用事件涉及多个利益主体,近乎潜规则。且近几年物流运输行业利润收窄,更激发了运输司机免洗罐体,能省则省的冲动。运输方想节省开支,食用油厂家验罐不严格、走过场,收货方普通检验也检不出杂质。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处于“半脱管”状态,无溯源、无专责、无检查,导致混罐运输一路“绿灯”。因混装被污染的食用油,就在“卖油的厂家不怎么管,买油的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顺利进入消费流通环节。

罐车混用形同投毒,是要消费者的命

据新京报报道,事件涉及的食用油企业分别是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和汇福粮油集团。央视网在评论文章中指出,消费者通常认为选择大品牌和知名厂家就能避开劣质食用油,但如今大品牌也出现了漏洞,其影响范围囊括了生活中的做饭烧菜、零食等等和食用油有关的方方面面。罐车混装食用液体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其性质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地沟油,形同投毒,这样会要了消费者的命。

专家介绍称,长期摄入含有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中国青年网也发文表示,相比于一次性摄入大量有害物质造成的急性中毒,小剂量摄入有害物质对健康的损害更加隐蔽,可能呈现为积少成多的模式。网民在相关评论区感叹“难怪现代人的身体那么差 ,跟老一辈没法比”。

期待各方共同发力,守护好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6日,中储粮集团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对于违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终止合作并列入采购“黑名单”;对于违规违纪的直属企业及员工,也将从严从快严肃处理。8日,汇福粮油集团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完成调查,公司正在等官方通报。

人民网评论称,中储粮的回应值得期待。期待查明真相,期待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新京报发文称,中储粮这种自我检视的态度和做法,无疑是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响应,也有利于其赢得公众的信任。但要想进一步保障好食品安全,显然不能止步于企业自我检视。接下来,除了食品安全监管要拿出“硬杠杠”,涉事企业也要举一反三,把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主动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光明网发文指出,近年来,与罐车有关的诸多问题被频频曝光,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无疑为不透明的罐车逐渐透明化提供了驱动力。相关各方不妨以此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罐车的“半脱管”状态。

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唯有各方共同发力,方能守护好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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