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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应届生称被同一上市公司解约,多所高校回应!当地介入调查今年5月末,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在社交平台曝出,自己去年秋招时向他们提供录用通知的港股上市公司中创新航(03931.HK),在他们临近毕业时突然电话通知解除三方协议,解约后赔偿3000元违约金。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被中创新航通知解约的各地大学生,近期自发组建起微信和QQ群,分享自己被突然解约的过程。 面对临近毕业却突然失业的现状,多名被中创新航解除三方协议的受访学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错过“金三银四”校招季,导致他们找新工作困难重重。 对此,多所高校回应记者称,中创新航今年已停止春招,对于不友好的企业,未来或将被省一级的就业系统纳入校招黑名单。此外,江苏常州人社局也回应记者称,该局已对此事件介入调查。 “几乎没有什么征兆就突然电话通知解约,现在包括HR(人力资源部门)在内,整个公司都联系不上,只说业务调整所以要解约。”5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上最近刚被中创新航通知解约的杨同学,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去年12月通过校招网申拿到了中创新航的录用通知,今年1月还收到公司寄来的礼物。 “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进入5月后,公司就变得有些不寻常了。”即将从辽宁科技大学机械自动化专业毕业的杨同学回忆说,5月初公司电话通知其调整工作岗位,由入职签约时定好的到企业武汉基地从事工艺工程师岗位,调整为到四川眉山基地从事材料回收。由于每月6100元底薪的待遇不变,杨同学随即接受了公司的安排。 “公司后来还拉了一个岗位变动的群,群里有50多个人,说是为了交代工作内容。”但杨同学发现,5月中旬开始,群内成员无论是在群里还是私聊询问关于入职、档案调动等事情,公司员工都不会再进行任何回复。到5月20日左右,杨同学所在的多个微信群突然被公司人力部门的工作人员解散。“我们打电话去问怎么回事,发现电话已经没人接了。” 杨同学告诉记者,5月23日中午,他突然接到公司HR的电话,“说是因为公司业务变更,所以要解约,每人赔偿3000元违约金。”随后,杨同学便收到公司发来的邮件,要求其填写银行账号,方便后续进行违约金赔偿。 记者看到,在杨同学与中创新航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写道:“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应承担相印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受访者此前与中创新航签订的三方协议 类似的遭遇也发生在王同学身上。26岁的他是西安一所高校材料专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去年9月通过秋招与中创新航签订了三方协议。但5月24日下午,他接到公司HR的电话,对方同样称因公司业务变更与其解约,赔偿违约金3000元。“通知完对方就直接挂电话,完全不回应任何问题,也不做其他进一步的说明。”王同学说。 “现在通知了解约,但还没收到经济赔偿,公司也还没发解约函,所以我也没法和新单位签新的三方协议。”杨同学说,由于迟迟拿不到解约函,学校无法开出新的三方协议,被解约的学生也无法去找新工作。“我的诉求就是尽快发送解约函,同时给予我们额外的赔偿。”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931.HK)是一家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江苏常州。公司官网介绍,中创新航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其前身是“天空能源(洛阳)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在香港联交所正式上市。目前,公司已建立江苏、福建、湖北、安徽、广东等多个产业基地。 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新能源企业,该公司自称保持全球行业增长率第一名。但在今年3月,据媒体报道,国内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诉中创新航不正当竞争案判决结果显示,中创新航被判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需向宁德时代赔偿370万元。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诉讼不止于此。2021年起,宁德时代共计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电池专利,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等专利。截至今年3月,已有3起专利诉讼案一审宣判,宁德时代均告胜诉,总计获赔6006万元。而这3起专利案件的判决,均由福州中院作出。中创新航当时表态称,将就福州中院的上述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该公司人事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已全面停止校招,只招聘社会普通岗位。但对于集中解约应届生背后的具体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只听说是总部在进行岗位变动,所以出现了解约。” 另据“国+社区”的报道,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此前回应称:“从5月24日开始陆续和学生进行沟通解约事宜,公司会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进行赔付。” 此外,中创新航上述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还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目前,公司内部分一线员工也出现了裁员,一些一线的工程师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降薪。 王同学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像中创新航这样体量的大公司,一般都会进行春秋两季的校招,但今年3、4月都没看到该公司有发新的校招通知。对此,记者也询问了多所高校就业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中创新航今年的确没有进行春招,但具体原因不详。 “在用人单位进校招聘、进行大型宣讲和招聘会时,校方会审核公司资质,但没有权利干涉学生的意愿。”南京一所大学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该校就业办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一般会对校招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如果企业有不友好行为,比如无故解约学生,就会被列入省级就业系统网站的黑名单。”目前,学校方面还没有收到学生被中创新航大量解约的情况报告。 但河北一所高校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则回应记者称,目前的确有收到部分学生反映被中创新航通知解约的消息。“现在学校方面也没有办法进行强制干涉,我们会对该企业进行重新评估,未来能否来参加校招将重新考虑。” 红星新闻记者就集中解约一事致电江苏常州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有多名学生向人社局反馈了此事,部门已介入调查,未来有调查结果会及时向广大学生进行反馈。” 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享有劳动合同一样的法律保护权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红星新闻,二者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所谓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能起到约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作用。 而劳动合同则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三方协议一般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典》和《合同法》来保障,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涉事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可能有违道德。”付建指出,毕业生和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属于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同样对学生和企业双方具有约束力,企业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外,由于应届生身份的特殊性,企业一方有义务提前向学生一方告知其解约意向。否则,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企业仍应该承担责任,学生也有权主张损失赔偿。”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也告诉记者,三方协议正常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从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学生实际经济损失,且学生能够举证证明实际损失更多,可要求公司按实际损失继续主张差额赔偿。” 丁香律师同时提醒,学生在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时,务必审查企业的各项资质,还可通过相关软件查看企业有无频发的劳动争议或诉讼信息,以及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其次,学生还应当重视协议中关于违约金数额的合理程度。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认为,学校也同样对校招企业有审核义务,对于学生通过校招之外的途径联系的工作单位,也有义务帮助学生进行审核,校方应当对学生即将入职的单位进行一定考核或调查。 “加大审核,这既能一定程度避免学生损失,也是履行学校指导帮助学生就业的表现。至于不友好企业,学校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再允许其来校招聘。”王辉说。 来源:红星新闻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