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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职人员名单5月31日下午,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免去: 王选民、张聪利、王小蕙、惠沛文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武志敏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鸿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孟骐、穆兰、卜敏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晓林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韦媛媛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强海涛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韦媛媛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萍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强海涛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晓林的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起点新闻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