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提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央宫中队原队长王涛违规收受消费卡和礼金问题2018年6月,王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违规收受5000元微信红包;2019年10月,王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张某温泉度假酒店储值卡,价值1000元。王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免去其未央宫中队队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盛广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旅游问题2015年8月至9月,盛广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前往西藏旅游,后将车辆归还,未支付任何费用。2021年10月,盛广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冯升院违规报销烟酒费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冯升院在担任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通过下属单位违规报销烟酒、茶叶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并以“生态补偿金”“生态综合治理费”等名义向辖区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花费。2022年2月,冯升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违规报销烟酒茶等费用,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要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中秋、国庆将至,西安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安排部署,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清廉西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对节日期间享乐奢靡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1.渭南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耿华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7年10月,耿华岗在担任原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5.52万元。耿华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耿华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渭南市博物馆原副馆长王现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9月,王现民在担任澄城县原文体广电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博物馆副馆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现金、高档烟酒、消费卡等,折价合计7.53万元。2021年12月,王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3.渭南市明光峪粮库兼秦粮一库主任申家荣违规领取津补贴等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申家荣在秦粮一库按月领取工资的同时,以每月1000元标准额外在渭南市明光峪粮库违规领取补助共计3.5万元,违规报销加油费6370元。2022年5月,申家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4.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原局长刘宏升借操办其子婚宴之机敛财问题。2021年10月,刘宏升借为其子操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25万元。2022年7月,刘宏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是风腐一体的“典型病”,有的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还有的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纪法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缺乏敬畏,借机敛财、领取补贴。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违法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即将来临,越是临近节点,越要坚持从严约束、从严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扎实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又要严负其责,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见微知著、及时纠治不良苗头倾向,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易发多发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汉中市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汉中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中市公安局汉航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陈某某在担任洋县公安局政委、局长以及汉中市公安局汉航分局局长期间,于2014年春节至2018年11月,违规收受他人现金18000元和价值9800元的礼品。陈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台区政协原副主席朱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朱某某在担任汉台区教体局局长、区政协副主席期间,于2016年至2020年中秋、春节等节日和患病住院时,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35900元。2021年12月,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固县三合镇木瓜村原党支部书记司某某违规聚餐、发放福利等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经司某某同意,木瓜村违规将村集体资金44040元用于发放节日福利、组织聚餐、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司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6月,司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与推进清廉汉中建设、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切实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成为常态,坚定有力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深入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坚决清除背后隐藏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严防风腐交织、成风成势,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日前,铜川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1.市节能监察中心原主任杨树民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等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春节前,杨树民先后2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合计15500元。杨树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杨树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印台区教科体局区域督学张乃苗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8月,时任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工会主席张乃苗,在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中,先后6次安排的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均超过标准。2022年2月,张乃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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