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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官员为谋求职务晋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时间:2022-06-21 日前,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陕西省富平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霍峰(正处级)涉嫌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霍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霍峰为谋求职务晋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任渭南监狱副监狱长期间,对不符合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予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洁】 免责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