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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道驰一审被判死缓时间:2022-06-02 今天(6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受贿、内幕交易一案,对被告人童道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童道驰受贿、内幕交易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童道驰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童道驰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内幕交易罪。童道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童道驰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事实,内幕交易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内幕交易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内幕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