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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4名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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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子洲县人民政府消息: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县4起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等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1.子洲县编制办主任赵赟不履责的问题。赵赟在任子洲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期间,未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在非禁放区慎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会议精神。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共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63个,其中违规审批18个。2021年6月,赵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高奇任性用权,局长郑永明、副局长钟保卫不尽责的问题。2017至2018年,高奇先后两次在起草、转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证书的通知时,私自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王某等19人加入取得合格证书人员名单中,致使其中6人违规领取工资45954元,期间高奇共收受王某等人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1738元;局长郑永明、分管副局长钟保卫未认真核对人员名单,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2021年7月,高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钟保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郑永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案件所涉违纪资金被收缴。

3.子洲县普查中心主任赵美芳不担责的问题。2021年6月,子洲县纪委向赵美芳了解普查中心干部张某某有关情况时,赵美芳担当不够,向组织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包庇了张某某长期不上班问题。2021年8月,赵美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4.子洲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霍国荣任性用权的问题。2020年7月,子洲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霍国荣在执行提押罪犯苏某时,擅自安排苏某与其辩护律师在看守所外见面。2021年9月,霍国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对职责不清,业务不精;有的不想负责、不敢担责、不愿尽责,甘当“太平官”“老好人”;有的工作标准不高、法律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任性用权。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做到明职责、守纪律、转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等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为子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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