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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玉受贿124万时间:2021-04-23 2021年4月22日下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文玉受贿一案。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韩文玉利用担任陕西南郑县交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4万元。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文玉犯受贿罪,数额巨大,其自愿认罪,到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进行宣判。 秦风网2020年11月14日发布消息:汉中市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宝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级)韩文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韩文玉(副县级)涉嫌受贿一案 ,由汉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韩文玉作出逮捕决定。 【编辑:张丽娜】 免责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