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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怎么办? 救人才是第一要紧的事近日发生在北京的一起SUV追尾工程机械的事故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当事人没有施救却一直在打电话的行为遭到网友的指责。首先对于事故中不幸离世的当事人,我们表示惋惜,不过对于发生了事故到底该怎么做?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故?可能大家未必都清楚,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些需要注意的事情。 点击观看相关现场视频: ■ 有人员伤亡,救人如救火,第一时间施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所以只要有人身伤害,于情于理于法,什么也别说,救人第一条!这一点,我们还是要给路过施以援手的热心人们点一个赞。至于当事人,也会因为没有施救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此外,变动现场并不是不可以,标明相对位置就可以了,用现在通行的规则,拍照就可以了,而且也可以救人之后再做这些事情。 * 灭火必须一个快字,冒出火苗就不好办了 由于汽车前部由于碰撞导致机油、汽油泄漏之后,遇到温度很高的排气系统很容易发生燃烧。而且一旦烧起来,如果不是消防车或者加油站这样的专业灭火设备就很难搞定,所以灭火在有冒烟迹象的时候最好就进行,等到冒出火苗就基本无法控制了。 ■ 没有人员伤亡,快速挪车,避免二次事故 根据法规,“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自行协商解决”,同时还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说的很明白,轻微事故,没有较大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开启双闪,快速挪车到安全地点——当然,一般还需要拍照以明确双方责任,以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险。 如果不快速挪车,其最大危害就是导致二次事故,如果是后面有停不住的大货车,甚至会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所以即便是大家没有经历过交通事故,也必须要懂得不妨碍公共交通的道理,而且这也是确保自己和其他当事人安全的举措。 ■ 如何避免类似事故? ① 各行其道,轮式工程机械不能进主路!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悬挂正式号牌的轮式工程机械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是绝对不能进入主路行驶! 同样,按照北京市规定,“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也就是除了工程机械之外的很多车型,包括本身速度可以很快的摩托车,都是不能进入主路的。 ② 注意保持车距,遇到前车慢行,提前并线避让 保持合理的车距和驾驶者的注意力非常关键,尤其是对于车流量很大的城市快速路上。同时,更大的车距可以提供更大的缓冲空间,高速路上的车距提醒绝对不是摆设,这一点大家也要非常注意。 另外,遇到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慢车时,要在观察周围情况的基础上,提前避让,这样既能避免和前车追尾,又能避免因为急急忙忙并线而疏于观察导致剐蹭乃至碰撞失控的事故发生。 ③ 远离各种大车,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远离大车是我们一直提倡的,因为大家平时的乘用车一两吨,在几十吨的大货车、工程机械前面确实显得太脆弱了——就跟非洲大草原上面,斑马和大象一样实力悬殊。所以在确保车距的前提下,大家也要更多保持和大车的距离,包括尽可能避免并排行驶。 同时,在国道之类的道路上,超越慢速行驶的大车时,也要果断一些,尽可能发挥自己车辆的动力性能,缩短超车的时间,更好确保行车安全。 ■ 现在的乘用车能不能应对这种追尾? 设计中无法做到类似的针对性设计,还要靠安全意识和AWB等主动安全技术的引入 在本次事故中,追尾装载机的是一款白色的SUV车型,也有网友有疑问,如今的车辆都进行了各种碰撞测试,为啥就没顶住呢? 一般乘用车的车身被动安全设计都是利用前机舱作为缓冲区间,包括A柱在内的框架构成笼型车身来保护乘员,但是绝对无法设计成用A柱直接应付高速碰撞,所以一般的乘用车追尾大车都会比较惨——这也最终导致在汽车业内引入了卡车尾部防护装置的各种标准和测试,依靠卡车后部的装置防止小车钻入。 对于追尾,实际上国外也有相关的测试: 国内情况不乐观 从IIHS追尾测试聊安全 编辑有话说:开车上路,安全第一,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要按照法规,谨慎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意外发生了,也要尽力施救,不要再光顾打电话了…… 来源:网易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