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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17条次广告严重违法违规 涉及6个产品1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北京市主要的电视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017年1~2月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7条次,涉及6个产品。 据本次发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2017年1~2月)》,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远红外活血止痛贴(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千年活骨膏牌远红外活血止痛贴)、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鱼油软胶囊(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欧米伽-3鱼油软胶囊)、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的桂龙药膏(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桂龙药膏)、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耳聋通窍丸(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耳聋通窍丸)、广西强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益智康脑丸(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强寿益智康脑丸)、广州健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辅酶Q10软胶囊(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辅酶Q10)等榜上有名。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38号)的要求,北京市有关经营单位从即日起暂时停止销售涉及违法违规宣传的6种产品。 在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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