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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阴:没有通过验收的屠宰场是怎么生存的?

        猪肉的生产和消费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是猪肉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摆上百姓餐桌前的关键一环。但一些生猪定点屠宰场没有按规范建设,配套设施不完善,污染了周边环境。

  近期,有群众向本报投诉,称汉阴县一生猪屠宰场存在污染现象,导致周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凌晨两三点钟生产,每天杀猪的惨叫声、轰鸣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作息,令他们苦不堪言!

             来到汉阴县秦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龙公司)生猪屠宰场附近,走访询问部分村民。

       他们纷纷表示:“脏啊,我们这里都臭的不得了,以前臭水直接排到河里,最近好一点,不过还是苍蝇到处乱飞,每天夜里三点左右定时传来猪的嚎叫声,时常飘来一些怪味,窗户都不敢开,我们也反映了多次,一直没有彻底查处,前一段时间停止营业了,说彻底搬迁,不知到什么情况最近又开业了。

        一直正常营业却没有经过联合验收

       生猪屠宰场必须要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那么,该屠宰场符合相关要求吗?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汉阴县环保局,

       欧局长对企业污染做了答复: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文件。秦龙公司2008年在城关镇建设屠宰厂,2011年环保局做了环境评估报告,不过直到现在也没有通过验收。

       欧局长说:我们对环境保护很重视,一直督促秦龙公司在整改,进行过多次处罚,前一段时间还进行停业整改,秦龙公司新上了一套污水处理系统,环保局还没有正式验收,没有发放排污许可证。

        但是,在环评手续尚未审批,具体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该屠宰场又继续生产,汉阴县环保局监管到位了吗?

       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来源不明

       在主管生猪屠宰的汉阴农林科技局,负责主管的赵姓局长答复:谁发证谁监管,我们日常监管很到位,长期派驻三名兽医在秦龙公司监管,该我们负责的检验检疫没有任何问题。

       当问到定点屠宰许可证是怎么颁发的和监管的,当问到秦龙公司屠宰场到现在都没有通过验收时,赵局长说:这是当时商贸局牵头负责的,只要有定点屠宰许可证,我们就派驻人员进行检验检疫,省上每半年不定时抽查一次,至于污染和其它不归我们监管。

       记者采访了当时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经贸局,办公室经过询问多名当年负责人,后一致回复没有参与验收,也没有给秦龙公司颁发过定点屠宰许可证的记录,具体了解需要到上级主管部门安康商务局查询。

       在安康商务局办公室李主任做了分析,这个定点屠宰许可证有可能是假的,2013年是一个节点,生猪屠宰管理业务由商务局移交给农业局,在移交过程中两个单位都无法办理业务,这个许可证一定存在问题,或者是假的或者是某些领导通过不正当途径办理的。就在前一段时间我们的公章都被下面的一个协会私刻了,胆子大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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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 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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