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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年“六一”起施行 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

时间:2024-11-12     作者:张盖伦【转载】   来自:科技日报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自明年“六一”起施行。11月11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颁布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其实,“抢跑”依然是部分幼儿园存在的现象。家长也有一种焦虑,认为娃娃要从学龄前抓起,否则上了小学“跟不上”。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园长余琳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幼小衔接,幼儿园可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做好入学准备教育。“站在幼儿园这个角度,我们要树立科学的衔接理念,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全面准备为目标,以培养有利于幼儿终身发展的学习品质和入学需要的关键能力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余琳所在的幼儿园,从小班开始就营造自主的游戏和生活环境,开展一些自由涂鸦、创意建构、拼贴等动手活动,锻炼幼儿的手部精细动作,这些会为他们日后握笔书写打下基础。

第二,深入开展幼小联合教研。这些年来,教育部部署了开展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比如成都市金牛区就成立了10个幼小衔接教研共同体,带动全区的所有小学和幼儿园两周开展一次联合教研。“这种教研加深了大家之间的相互理解。”余琳说。

第三,则要做好家长科学育儿的宣传指导。余琳表示,幼儿园要引导家长们深度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情况,了解幼儿在游戏当中的学习与成长,转变家长看待幼儿的视角,更多聚焦到幼儿能做到的、所取得的进步上。“同时,我们要向家长宣传国家有关幼小衔接的法律、政策,入学准备教育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提前学习的危害等,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余琳说。

“我补充两句。”田祖荫接过话头,“3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如果提前学习小学的课程内容,不仅会剥夺孩子的快乐童年,更会挫伤他的学习兴趣,影响他的身心健康发展。”田祖荫表示,这些年来教育部围绕幼小科学衔接,对幼儿园和小学都提了要求,也推动各地开展了实践探索。

在幼小衔接这件事上,田祖荫说,还有三个重点。

第一个重点是加强专业指导,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第二个重点是加大社会宣传。“要利用各种平台,面向家长、幼儿园和小学持续宣传科学的衔接理念和方法,不要制造焦虑,不要给孩子增加额外的负担,幼儿园就是让孩子安全地玩、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田祖荫说。第三个重点则是强化规范监管,要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一些地方还是有这一现象的,我们针对这些要坚决查、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确保学前教育法的规定能落到实处。”田祖荫强调。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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