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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警方破获以“解债”名义集资诈骗案!

时间:2024-09-10     【转载】   来自:资产见闻

近期,重庆警方成功捣毁一起以“解债”名义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达 7 亿的集资诈骗案件,宁夏警方也抓获了涉及宁夏某鸣公司、深圳某律公司的“2.5 解债”案件。

近期,在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以及金融、网信等多部门配合下,历经 4 个月缜密侦查和跨省追踪,破获了这起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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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市民杨某向一企业运营管理公司缴纳 13 万余元办理“解债”业务,却未得到对方履行承诺,于是向江北警方报案。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商业运营模式异常。江北警方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后者组建了以江北经侦支队牵头的专案组。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一条通过高额返利诱饵骗取客户咨询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经深度研判,该公司并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而是打着“央企背景”等旗号的犯罪团伙,具有反侦查意识。专案组从资金流向入手,明确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实施抓捕。

刘某供述,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公司开展“解债”业务,以化解债权债务为名收取费用并承诺高额返利,实质是非法集资。在明确犯罪组织架构后,专案组又将各地主要骨干成员缉拿归案。犯罪嫌疑人因洗钱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涉案款项将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2.5折解债巨头“深圳某律被端”

在宁夏,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也破获一起以化解债务人拖欠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为幌子、收取“解债”服务费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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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多家银行线索,称有中介机构曲解国家银保监局不良资产处置文件精神,以 2.5 折“解债”为幌子大肆收取债务人资金。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宁夏某鸣公司、深圳某律公司进入专案组视野。这两家公司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名,按“解债”总额的 25%收取服务费,承诺在 6 至 18 个月内化解债务,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变相非法吸收资金,用于发放代理商佣金和日常经营开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何某荣、吕某远等人在深圳市龙华区创建深圳某律公司,在全国6个地区等地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通过招商会、发展代理商等方式,在全国范围经营2.5折‘解债’业务,并大肆收取解债服务费,深圳某律公司在全国范围经营“解债”业务,发展超 2 万名代理商,收取 2000 余万元代理费,向 5000 余名解债人收取超过 2 亿元“解债”服务费。宁夏某鸣公司作为宁夏地区代理商,帮助深圳某律公司在银川及周边地区吸收超 700 万元资金。在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链。

2024 年 7 月 24 日,专案组联动深圳警方,在深圳、银川等地同步开展收网抓捕工作,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利用债务人急于还款又对政策法规似懂非懂的心理,通过向银行恶意投诉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资金。在此骗局中,受害对象多为信用不良或逾期负债群体,他们旧债未清又添新债。

提醒大家,解债公司存在极大风险,最大的风险在于非法集资。债务人交钱后,若解债公司到期无法交付,且又需提前支付员工工资、提成等,成本极高,收益难以覆盖支出时大概率会跑路。即便这个逻辑成立,也是低概率事件,主要靠“拖延”与金融机构较量,捐款跑路风险极高。

同时,解债公司从业人员也需注意,若老板收钱跑路,他们难辞其咎,轻则需退款,重则不仅要退款,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以上两个案例就是活生生的先例。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追赃挽损工作全力推进。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切勿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




来源:资产见闻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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