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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名家长报警!紧急提醒→抓获嫌疑人15名 8月31日下午,已是开学在即,家住灞桥区的6名家长却心急如焚。“我们找人办理孩子上学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答复,这可怎么办?”西安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民警接报案后,经初步分析判断,确定这是一起假借办理学籍实施诈骗的案件。于是,办案民警快速反应,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当晚20时,该案犯罪嫌疑人答某落网。 经查,答某因经济拮据并负有高额外债,萌生了假借帮人办理入学实施诈骗的想法。于是,答某向同村村民张某透露其有关系可收费办理灞桥区某中学、小学入学手续。张某同事寇某、周某等6人信以为真,先后通过微信给答某转账,委托办理孩子入学事项。一笔笔“天降横财”让答某喜出望外,而他将这些钱都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外债。 9月7日,西安公安西咸新区分局永和路派出所为9名群众返还被骗钱款。今年3月,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宋某,并给其转账用于为孩子办理上小学事宜。但直至9月开学报名,才发现孩子并未在新生名单中,于是赶紧向永和路派出所报警。民警在对宋某调查中发现,李女士并非唯一受骗者,还有其他8名群众也被宋某采用同样手段所诈骗。 “上述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学托’诈骗。通过分析研判报警信息,我们发现虽然案情略有不同,但此类案件作案手段几乎如出一辙。”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我局临潼分局便从一个报案人的线索入手,相继关联27案。犯罪嫌疑人都是打着能办事拉托的幌子,谎称有‘内部指标’、认识‘内部人员’、能通过‘特殊途径’拿到名校入学名额等方式实施诈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