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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业主备注为“刁民”?物业应理顺与业主的关系让业主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正常化,让物业管理的工作规范化,这样才可能实现双赢。 据报道,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业主突然发现业主群中出现一份“满意度调查”的统计表格。这是某物业管家错发到群里的,表格中不少业主名字的后面都加了备注,比如“投诉商铺占用公共区域”“群内负面发言比较多”“喜欢吵事”“喜欢投诉噪音施工”等,还有几个人直接被备注为“刁民”。 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加上“刁民”,这些业主的愤怒可以想象。虽然物业和业主存在矛盾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这么直白地表露出来,还是很让人意外,说明管家群体内部的“管理文化”,就带有很强的对抗性。事后,涉事管家解释说,这是已离职管家的个人行为,“没过脑子”。可他备注得如此详细,其他看到这些备注的管家,怎么可能不受影响、不戴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些业主呢?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理想状态应该是平等的。业主们委托物业对小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双方彼此尊重,实现共赢。可是在现实中,这对本应和谐共处的关系,往往闹出不少矛盾。物业掌握了现实的管理权,往往可以对少数“不听话”的业主进行压制。而业主们只能在理论上进行抗议,觉得物业是“仆人”却反而做起了“主人”,是一种越位。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还是没能真正理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没有形成良好的机制安排。可以想象,如果长沙这个小区有业主委员会,能够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能够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那么哪个物业敢轻易把业主当成“刁民”?相反,只要那些物业一旦获得某小区的管理权,就在事实上变得很难动摇和更替,那平等的关系就很难维持,物业就会变得更加强势。 这种不平衡的关系,其实对双方都不是好事。一个小区有那么多人,确实未必每个人都通情达理,比如总有一两户就特别胡搅蛮缠,物业在管理过程中的确也很头疼。如果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责关系是明确的,那他们在管理中就会更理直气壮——那些不配合物业正常管理的少数业主,事实上也是在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可如果物业平时管理不能做到名正言顺,那他们在面对少数蛮横业主的时候,也就很难得到支持。这就可能变成恶性循环,物业变得欺软怕硬,遇到好说话的业主,就颐指气使,遇到难缠的业主,顶多备注“刁民”然后绕着走。这样的物业,当然也更难以令广大业主心服口服。 从这份统计表格看来,不难感受到,物业管理的工作确实并不好干。越是这样,就越应该理顺业主和物业的关系,让业主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正常化,让物业管理的工作规范化,这样才可能实现双赢。不然,随着居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提升,物业会越来越难干,备注再多“刁民”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尴尬处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晶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