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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放视频被扇耳光,拳头解决不了问题

9月8日上午,在苏州火车站候车室,因嫌邻座刷网络小视频的声音大,一男子竟然对其大打出手,不仅用力薅住其头发加以警告,更是在对方解释后数次扇其耳光。最终,该男子因殴打他人被上海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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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薅头发、扇耳光是违法的,也是不可取的处理方式。但要看到的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被公共场所个人电子产品音频外放带来的嘈杂声困扰,可以说,音频外放对公众的困扰已久。要想杜绝因此而产生的争吵甚至动手行为,需要先解决音频外放本身。因为总有一些人,在公共场所刷手机享受愉悦之时,无视他人的存在和感受,如入无人之境,让人反感,也对周围人的生活造成了干扰。

曾有调查显示,在市民最反感的公共场所文明陋习中,手机声音外放位居前列。这种行为显然已成社会公害,不仅不文明,还容易引发矛盾,存在较大隐患。前述事件中的男子对邻座大打出手肯定不对,因为个人对不文明行为没有执法权,不能随意打人;但是,打人者那种忍无可忍的心情也可以理解,真正动手打人的当然很少,心里“想要打人”的却可能很多,从网友对此事的评论中也印证了这一点。

从法律层面说,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将公共场所的手机声音外放明确列为违法。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但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有鉴于此,音频外放目前尚属道德约束层面,不属违法行为层面,一般认定为行为不当。但是,如果经过管理人员或执法者提示、训诫、警告后,仍然不予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则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事实上,如果公共场所管理者能够意识到对音频外放行为的管理责任,及时对此类行为予以提示和劝诫,一般行为人都能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文明,进而及时改正。比如此前南京地铁向外放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出“告知单”,对其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劝阻,就是很好的办法。当然,“告知单”不是“罚单”,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南京地铁制作的文明乘车宣传单。

公共场所不打扰别人,是文明的体现。公共场所需要每个人都遵守秩序,不仅考虑自己,更要考虑他人。如果人人都按自己的想法来,公共场所秩序必然陷入一片混乱。人们应该增强自觉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安宁、文明美好的生活氛围。但是,公共场所音频外放,不能仅靠道德解决,更不能靠拳头解决。要呼吁立法机关尽快对电子产品在公共场所声音外放明确立法,也要呼吁公共场所管理者尽到管理责任,除了设立禁止声音外放标识,也要对类似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告制止。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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