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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神木市能源集团董事长乔振亮时间:2022-03-21 我叫高路路,身份证号码 612724196406100511,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神木镇兴神路北东。现实名举报以神木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乔振亮为首乔氏集团,涉及诸多违法犯罪问题。 2005年9月,雷正西出任神木县长后,以乔振亮为首的乔氏团伙,在雷正西权力庇护之下,不仅官运一路畅通,还兼并整合了煤矿,开设小额贷款公司,操纵多起巨额土地倒卖案,并拉拢司法人员入伙,坑蒙拐骗生意伙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7年,在原神木乌兰色太煤矿基础上,整合成立了神木县大柳塔镇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田面积和产能均扩大数倍。而该矿现市值数十亿元,最大股东则是乔振亮的哥哥乔振杰,乔振亮巨额股份也由其代持。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雷正西任神木县长,2010年升任神木县委书记。在雷正西神木任职期间,乔氏兄弟不仅完成了煤矿整合,还成立了神木县九鼎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全国设立多家公司,其中乔振亮在小额贷款公司入股500万元。
据大保当镇小啊包村干部方小军和高付军反映,他两曾在神木县九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000多万元,因资金困难到期未还。未曾想到,时任大保当镇长乔振亮,把小啊包村委会1000多万元树苗补助款,直接划给了九鼎小额贷款公司,用于偿还贷款。 其实,乔氏兄弟在雷正西任职期间,不仅倒卖兼并煤矿股权、吸收存款高利转贷,还疯狂进行倒卖土地。并收编神木法院高登国为股东,以其家族代理人的身份,四处吸收存款和倒卖土地。 据大保当村民方二祥反映,2011年4月份,在神木天波酒店遇见了高登国。 用餐期间,高登国告诉他,赵炳利在榆林高新区有60亩大矿灯厂(榆林三硕利尔公司)要出售,如有意向可以去榆林实地考察。 经过考察后,三方很快达成了意向,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最终转让价确定为1.1亿元。2012年9月5日,榆林三硕利尔公司股权转给了方二祥、杜丽霞(高登国妻子)、方占霞等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方二祥。 2011年12月7日,榆林三硕利尔公司才取得58.8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竟得总价为690万元,每亩约11.7万元,在取得土地手续前期,就开始对外转让股权。 据方二祥透露,在收购榆林三硕利尔股权前,赵炳利曾书面承诺,会跟神木开发区管委会协调500亩用地,将榆林三硕利尔公司迁往大保当工业园,把原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未曾想到,乔氏兄弟接盘后,高登国利用自己懂法便利,设下了惊天合同骗局。 2012年11月17日,乔氏兄弟授意高登国,将三硕利尔公司股权以1.7亿元,转让给了横山县村民思成强。收到9000万元转让款后,高登国亲笔书写下分配方案,乔氏兄弟的股份就此浮出水面。 方二祥提供的分配方案显示,方二祥持股31.6%,应收5214万元;高登国(杜丽霞)持股21.8%,应收3597万元;乔振杰持股20%,应收3300万元:乔振亮持股10%,应收1650万元;方占霞(袁毅)持股16.6%,应收2739万元。 据了解,现年已76岁的思成强,是榆林横山县地地道道农民。当年,联合亲戚朋友买下榆林三硕利尔公司股权,就是为了在这块地上集资建房,未曾想到陷入高登国的骗局。 当初,合同也是由高登国起草,自己也没有请律师把关,就在合同上签了字。但是,高登国的承诺跟合同严重不符,不仅隐瞒了赵炳利协调500亩用地事实,还掩盖了工业用地性质,利用专业知识偷换概念。 思成强支付9000万元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多次与高登国协商无果后,向榆林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历时两年多未作出判决。与此同时,思成强向权威机构申请评估,三硕利尔公司使用权和资产评估总价为3140万元。 显然是高登国设计的骗局!另外,依据《合同法》公平原则,思成强与高登国等人签订的合同,明显有失公平,应属于无效合同。 其实,乔氏集团多年来,指使高登国设下多个连环骗局,受骗者不止思成强。我也因购买乔振亮的土地,被骗超过1000万元,神木方占霞深陷借贷案,被高登国骗了2000万元。 2011年5月2日,高登国对外宣称,大保镇镇长乔振亮手里有60亩地开发价值很高,授权自己代理找合伙人开发。 5月8日,我与高登国等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出资4860万元购买神木县大保当镇60亩土地开发。经过协商,该60亩土地核价4800万元,高路路和高登国占一股出资1600万元,其他四人占两股。签订协议时,约定每股出20万元办理土地手续费,三股东共出资4860万元。合伙协议签订后,我给高登国指定账户转款970万元,其他股东也向该账户进行了转款。 几个月后,我发现该土地早已被收为国有,手续根本不可能办下来,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认为是高登国设下的骗局。 2014年,我向榆林警方报案同时,也向榆林市纪检委进行实名举报。据警方谈话笔录显示,高登国所指定转款账户人,正是乔振亮妻弟李刚。而李刚收到购买土地款后,按照姐夫乔振亮的指示,分别转给大保当乡政府干部500万元,以及二哥乔振杰300万元,其中500万元系乔振亮放的高利贷。 各种证据显示,高登国当初没有撒谎,该地块由乔振亮实际控制。经过多年实名举报,乔振亮不仅没有被依法查处,还被提拔为神木市能源集团董事长,管理着庞大的国有资产。 由于我的实名举报,高登国承诺退钱,2014年12月,双方签订了退伙协议书,高登国承诺退还本息1600万元(包括其他股份)。 让我没想到的是,高登国签订协议后并没有按约定付款,直到起诉至法院鉴定才发现,高登国的签字是复印形成。由此可见,高登国身为国家司法干部,设计各种圈套诈骗。 得手后,又利用自己懂法,借用各种手段逃避责任,在国内司法界也实属罕见。待我发现再次被骗后,因为签了假的退伙协议,警方再不予立案。 衷心希望,陕西省纪委部门成立专案组,彻查乔氏兄弟及高登国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人:高路路
来源公众号: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