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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银行存款变保险” ,邮政兴平分公司回应时间:2022-02-09 兴平市的樊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亲戚任生振2021年元月份在兴平市赵村镇邮政存款,由于老年人不懂,工作人员给办成了保险,导致2022年元月份用钱时取不出来。接反映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于2022年1月28日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兴平市分公司去函,2022年2月8日,收到回函: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兴平市分公司回函 2022年1月28日收函后,兴平市分公司及时与客户任生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进行了对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8日,客户任生振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马嵬坡营业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兴平市分公司下辖营业机构),通过营业网点理财经理营销,办理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典人生终身寿险”,保险金额2万元整,该笔业务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的保险产品购买,并非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该款保险产品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监管部门审批的终身型期交产品,我公司属于代理销售。该产品需要投保人连续缴纳保险金三年,终身寿险。 二、调查情况 按照监管部门保险销售和客户回访等管理制度,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客户购买产品的15天内对客户任生振进行了微信回访。经我公司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客户任生振微信回访成功,回访内容符合保险销售规范要求,客户知晓该笔业务为保险业务且为本人自愿办理。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该笔保险基本可以认定为客户知情产品,客户自愿投保,不存在存款变保险的误导销售情况。 客户任生振在保险办理一年后,因其儿子1月份结婚需要用钱的原因,客户于2022年1月24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马嵬坡营业所提出要求提前中止保险合同,办理退保业务,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犹豫期外的退保,保险公司返还申请日对应保单现金价值。根据该客户投保时限,经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测算,该客户如果现在退保,该笔保单对应现金价值为12664元左右,客户任生振不愿承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资金损失。 三、处理情况 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兴平市分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与该客户及家属多次上门解释和联系沟通,客户坚持退保,并强烈要求足额返还所缴纳的2万元保费,因此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进行反映。 为了扎实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站在客户视角思考问题、理解问题、处理问题,共建和谐社会,彰显国企担当,近期我公司会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积极解决,并与客户多次沟通,最后协商达成一致。我公司已经于2022年1月27日为客户任生振办理了退保手续,2月8日系统显示退保成功,退保金额为12664元。客户任生振按照正常退保手续办理退保业务后,与投保金额差额部分资金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客户任生振在2022年2月15日之前转账至客户投保账户,客户对处理表示满意。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编辑 张攀龙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