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更多
首页 >> 舆情 >>媒体曝光台 >> 酒后驾车袭警、叫嚣“老子不怕”的王武亮 又上了纪委“黑名单”
详细内容

酒后驾车袭警、叫嚣“老子不怕”的王武亮 又上了纪委“黑名单”

时间:2021-12-16     【转载】   来自:北京青年报   阅读

观海解局注意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武亮一案的更多细节被官方披露。

12月15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查处的8起投融资领域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其中第一个案件,就与王武亮有关。

酒后驾车袭警

先来简单说一下王武亮。

王武亮,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今年58岁,湖南邵阳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担任共青团长沙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望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6年前,王武亮在湖南望城县(现已撤县设区)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因酒后驾车袭警被免,其后作为“重大违规违纪案例”被长沙市纪委通报。

2005年10月4日晚9时许,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酒后驾车被两位交警制止后,当着围观的上百名群众口出狂言:“我是县委书记,是一把手,老子不怕!”随后,他与交警以及赶来处理问题的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2006年3月,《半月谈》刊发文章《特权意识下的公权蜕变:我是县委书记我怕谁?》称,2005年10月以来,长沙连续发生三起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其中一起正是“县委书记王武亮袭警事件”。

另据《南方周末》报道,当时,交警汪东旭招致王武亮铁拳相向,闻讯而来的交警队副大队长刘贤辉和长沙110巡警张乐国,也被王武亮一顿拳打脚踢。

“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

在因酒后驾车袭警被免之后,2005年12月,王武亮出任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4年后履新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之后,王武亮历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今年4月,王武亮在任上落马。9月22日,王武亮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搞权色交易;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官方对他的定性是,王武亮“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官方12月15日通报,2013年至2014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刘建康(湖南康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时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的王武亮提出请托。

王武亮通过授意下属办理、向下属企业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刘建康挂靠的公司在承揽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安工程以及获得该公司下属企业借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16年,为求得和感谢王武亮的帮助,刘建康通过送银行卡、送现金、支付购车款等方式,多次送给王武亮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2021年9月,刘建康因涉嫌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南多次发布行贿典型案例

观海解局注意到,这并非湖南省纪委监委首次披露行贿典型案例。在2021年9月23日和10月26日,湖南已经先后发布了16起行贿典型案例。

陈三新

被点名的受贿者中,包括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娄底市委原书记李荐国,岳阳原市长、市委书记刘和生,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王华平,永州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颜海林,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原处长周松柏,湖南中医药大学原校长谭元生等。

其中,10月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行贿人都是私营企业主,行贿的谋利事项主要发生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款支付、用地审批、土地补偿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行贿对象既有人大常委会、检察院、国土资源、民政等单位负责人,也有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等负责人,且被查处时均为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而这次通报的8起行贿典型案例,聚焦的是“投融资领域”。

包括王武亮一案在内的8起案例,行贿人均为私营企业主,行贿对象为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监管人,谋利事项主要表现在违规向私营企业主提供借款和贷款担保、违规帮助私营企业主承揽工程项目、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支付工程款等方面。

通报强调,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的经济实体,是资金、土地、股权等公共资源相对集中的“富集区”,也是违规融资担保、违规借款、违规举债投资等问题的“高发区”。

湖南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金融领域和地方债务风险,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问题”。


【编辑:张洁】
免责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技术支持: 善源网络.善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