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阴花遇湾牡丹园招商引资建游乐设施是圈套?宝丰客商投资千万项目打水漂,游乐设施刚建成就要被拆除时间:2021-11-26 宝丰客商怎么也想不到,拟投资千万元的汉阴县陕西锦城花遇湾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所有的牡丹园内建设游乐设施项目刚刚建成就要被拆除,原因是该项目所占用的14.54亩土地是林地,不是建设用地。2021年3月份,宝丰县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过汉阴县工商联商会牵头,拟投资1000万元,在汉阴县陕西锦城花遇湾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所有的牡丹园内建设游乐设施。 6月份,陕西锦城花遇湾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豆斌代表该公司和我方谈合作,请求在他公司14.54亩土地上投资1000万游乐项目。我们双方于2021年6月9日签订了《游乐经营场所整体租赁合同》及7月4日的《补充协议》,其中在补充协议第2条:甲方(即被告)保证所有游乐设备场地使用合法性。签订合同当天,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有关干部领导到现场参加,对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传阅。合同签订后,我方依照约定履行了合同,投资近400万元购置了新的游乐设备,历时3个多月,安装调试,一切运行正常。但是,到了2021年11月初,我接到当地政府的通知,说游乐设施所占用的14.54亩土地是林地,不是建设用地,要求我们限期拆除。 豆斌明知道这14.54亩林地不是建设用地,故意给我们签订合同,投资建设游乐设施,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作为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有关干部,出席合同签约仪式是代表的汉阴县政府和各级组织,上述领导明知占用土地不是建设用地,不能进行游乐设施建设,不正确履行职权,不阻止豆斌的违法行为,反而故意和豆斌串通一气,误导我公司投资近400多万元,给我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触犯了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国法处理,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故此,我方请求政府依法办事,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公正。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告人豆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的刑事责任。依法追究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有关干部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依法赔偿上访单位游乐设施购置费用、安装拆卸费用,五年营业损失费,并以书面会议纪要的形式。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