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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家物业公司因违规被住建部门记扣信用分

时间:2021-11-10     【转载】   来自:华商报   阅读

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购电、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消防设施设备违反《消防法》、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在小区内发生冲突·····西安市住建局近日公布《2021年第二批西安市物业企业信用扣分情况》,“盛世广场”等10家小区物业公司被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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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安市住建局公布《2021年第二批西安市物业企业信用扣分情况》中,
扣分最多的两家物业公司分别为


1

“骊马豪城”项目的陕西真阳心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在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消防设施设备违反《消防法》,被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在维修的消防设施验收合格使用中,出现地下室管道爆管和消防水带老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被记扣信用分20分。



2

“曲江明珠”项目的西安润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小区内发生冲突,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该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曲江住建部门约谈物业企业后思想不重视,未按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整改,被记扣信用分20分。



    
  同时,
“盛世广场”项目的西安金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内容,未按要求及时公示公摊电费总额、分摊办法及分摊明细,并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购电行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西城芳洲”项目的陕西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投诉小区楼道内吊顶破旧,小区路灯没有灯罩,单元门禁故障,属地街道多次约谈物业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物业公司仍未整改等8家公司,均被被记扣信用分10分。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实行信用记分制度。市、区、县、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信用征集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基本分为100分,项目经理信用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
  
  他表示,西安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信用记分结果,每年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信用等级。物业公司的记分信息,将为小区业主选聘物服企业提供参考;同时可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评标权重,作为出具企业诚信意见的参考依据,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服企业实施其他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陈思存)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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