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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人被撞埋尸案”将择期宣判 受害人家属仍为被告人喊冤

时间:2021-08-11     【转载】   来自:北青-北京头条   阅读

2019年10月8日,79岁的罗某金离家后没有再回家,此后家属曾悬赏5万元寻找线索。20天后,罗某金的遗体被发现。据警方此前通报,经调查认为46岁男子杜某奎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8月11日,光山县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兴奎犯交通肇事罪、刘煜犯妨害公务罪一案,主要对被害人罗某金死亡原因、被告人杜兴奎刑事责任能力的重新鉴定及受审能力鉴定的程序及结论进行质证。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前,这起案件曾引起不少关注,因为被害人罗某金的家属认为杜兴奎是无辜的,杜兴奎只是看到老人被撞寻求帮助。8月11日,老人家属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说,杜兴奎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在庭上表示能听懂开庭,希望法院“判轻点”,家属仍认为杜兴奎或许不是肇事人。

老人失踪20天后被发现埋在山丘 警方通报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罗某金是河南信阳光山县泼陂河镇的村民,2019年10月8日,罗某金到县妇幼保健院看望产妇小儿媳后踏上了回家的路,但此后却一直未回到家中。得知父亲不见的消息后,罗坚(化名)从外地返回家中,和其他人一起寻找父亲。有村民称,当天傍晚发生了交通事故,老人可能被拉走。得知消息后,家属还提出悬赏5万元寻找相关线索。但在20天后,罗某金家属没有等来好结果,罗坚发现一处山丘上面的土堆不太一样,挖开后发现有衣服和遗体。

2019年12月26日,光山县公安局曾对此案件作出通报。据警方介绍,10月8日下午,罗某金独自一人经泼陂河镇政府门前沿泼凉路回家,18时许,行至黄涂湾路口时被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倒。排查后锁定杜某奎(男,46岁,光山县泼陂河镇黄涂湾村人)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杜某仁(男,45岁,光山县泼陂河镇黄涂湾村人)存在窝藏、包庇杜某奎的嫌疑。

另据警方介绍,有埋尸嫌疑的是泼陂河镇刘岗村的刘某。刘某交代,10月11日上午,自己沿着泼凉路东干渠向南走到王围孜王榨养猪场附近,发现养猪场南边的一座坟墓旁有一具老人的尸体,心生怜悯之情,就地挖土将尸体掩埋。

警方表示,结合现场调查和法医检验意见,罗某金被电动车撞倒导致大脑严重受伤后神志不清,反方向行走而迷路,后因伤情加重倒地身亡。

检方指控嫌疑人驾驶电动车撞到老人 另一精神分裂症患者埋尸

8月11日,光山县法院发布通报介绍,2021年8月11日,光山县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兴奎犯交通肇事罪、刘煜犯妨害公务罪一案,主要对被害人罗某金死亡原因、被告人杜兴奎刑事责任能力的重新鉴定及受审能力鉴定的程序及结论进行质证。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两名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被害人罗某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0月8日18时12分许,被告人杜兴奎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光山县泼陂河镇泼凉路黄涂湾路口时,将同向步行回家的被害人罗某金碰撞倒地,杜兴奎步行至附近杜某仁家请其帮忙报警,杜某仁随杜兴奎一同返回现场查看,见到躺在地上的罗某金后,因未发现明显碰撞痕迹,二人便先后离开了事故现场。2019年10月11日12时许,被告人刘煜在光山县泼陂河镇黄老湾村汪湾组泼河干渠附近发现一男性尸体,遂将该尸体就地掩埋。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该男性尸体系罗某金,死亡原因为重度颅脑损伤;杜兴奎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经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杜兴奎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12月19日16时许,光山县公安局民警依法传唤刘煜,在民警身着警服、说明身份的情况下,刘煜拒不配合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并将民警夏某军左脸部咬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夏某军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刘煜系精神分裂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控辩双方及被害人罗某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对重新鉴定的程序及结论等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及案发地群众旁听了庭审。

老人家属:仍认为被告人是无辜的

这起“老人被撞埋尸案”此前曾引起不少人的关注,原因在于罗某金的家属认为杜兴奎是无辜的,只是看见老人被撞希望寻求帮助,嫌疑人或许另有他人。

老人儿子罗坚称,杜某奎童年时期犯过重病,不识字,也不会玩手机,大脑迟钝,没有反驳能力,甚至不知道110、120是什么,没有反驳能力,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罗坚称,事发时间段内,在杜兴奎电瓶车前面,还有一辆三轮车经过,怀疑事故其实是跟三轮车相关。

杜兴奎的辩护律师此前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杜兴奎可能只是看见老人被撞倒在地,向他人寻求帮助,但因为无法正确表达,被认定为撞人嫌疑人。

罗坚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他出席了8月11日的法院庭审,11日上午接近12点时结束庭审,案子没有当庭宣判,双方代理律师再次辩护认为杜兴奎无罪。罗坚说,法官在庭上曾询问杜兴奎“今天开庭你听懂了没”,杜兴奎答“听懂了”,法官再次询问“你希望法庭怎么判”,杜兴奎说“判轻点”。“这次是就新证据发问,就前几次开庭的内容不再重复,这次没有提到撞人的发问。”

罗坚说,杜兴奎重新做了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仍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在2015年的时候,杜兴奎曾被鉴定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罗坚表示,作为受害人的家属,他当然希望嫌疑人能早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同时也不想冤枉好人,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决。(郭琳琳)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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