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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岁女孩玩耍时被小狗咬伤手臂 达成调解获赔2300元时间:2021-05-24 “感谢王法官耐心调解,化解了我们邻里之间的恩怨。”10岁小女孩的父亲真挚地向王锋法官致谢。近日,西安市高陵法院民事审判庭王锋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张某怡(10岁女童)在与邻居刘某华的孩子刘某静玩耍时被刘家的一只小白狗咬伤右手手臂,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张某怡右手背犬咬伤,3级暴露,经狂犬疫苗注射、破伤风肌注、狂犬免疫球蛋白注射,门诊诊疗花费2300余元。案发时现场无成年家人在场,只有几名玩耍的同伴。 案发第二天,张某怡家人报警称其被邻居家狗咬伤,派出所民警询问邻居刘某华,但其不予配合,导致民警无法制作询问笔录。该案件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张某怡将邻居刘某华诉至法院,第一次起诉后撤诉,后又再次起诉。王锋法官开庭审理后认为,张某怡被狗咬伤属实,但缺乏“实锤”证据。 法官认为,本案虽是一件小纠纷,但原告两次诉讼,足以说明“狗咬人”事件已严重影响到邻里间的和睦关系。针对矛盾焦点,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华补偿张某怡医疗费等2300元,并当庭履行。( 周梦梦 宁军) 【编辑:张丽娜】 免责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