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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4人中毒1人不幸亡后续:最高可获保险理赔12万

5月3日,绥德县石家湾镇一村民家用使用炭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52岁老朱死亡,老伴和两名孙子被送往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接受救治。“母亲和两个孩子孩子医院,医药费花了数万元,父亲也要入土为安。”小朱说,他在绥德打工收入微薄,家庭遭遇如此重大变故,一时难以支撑。

死亡伤残赔付限额最高10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最高2万元。”某保险公司绥德支公司经理王海斌表示,他获悉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绥德县应急管理局。而逝者家属向绥德县应急管理局咨询过,目前该公司理赔部门已经和朱家人取得联系,让尽快准备理赔资料,及时赔付到位,减轻朱家人的负担。

今年的 “二元民生保险”与此前相比,在每人每年投入2元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医疗保障费用将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2万元,即因自然灾害事故、见义勇为行为或其他重大事件致伤亡时,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提供最高12万的保险赔付服务(死亡伤残赔付限额最高10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最高2万元)。


二元民生保险”是以榆林市辖区内户籍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缴纳2元保费标准,由市级财政承担投保资金,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投保人统一办理投保手续。当覆盖范围内的群众因自然灾害事故、见义勇为行为或其他重大事件导致伤亡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伤亡补偿金及医疗费用,是一种民生救助类商业险种。

自2019年1月1日起,榆林市政府出资为榆林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购买保险,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每个自然人累计赔偿限额为11万元。2019年4月,榆林市首例“两元民生保险”赔付达成。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高景林介绍,“二元民生保险”以“政府出资,保险赔付,个人受益”的救助模式通过一年的运行,已初见成效。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确定有效报案43起,赔付金额达489万元。有效提高了政府防灾救灾管理能力,降低了政府综合治理成本,有力扩大了社会救助效应。(榆林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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