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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都发文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了,你跟上节奏了吗?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发改高技〔2019〕1903号),以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咱社工作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力量,自然要关注一下这份文件。下面就摘编文件中的要点,一起来看看国家对互联网+社会服务有哪些新要求吧。 以数字化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 运用互联网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加快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推动服务主体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覆盖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社会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健全社会服务领域国家数字资源服务体系,推动社会服务领域从业者、设施、设备等生产要素数字化,支持社会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开发数字资源,提供网络化服务。 推进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家政公司、社区等社会服务主体的信息化建设,拓展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应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提升社区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研究建立社会服务主体服务能力标准化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以网络化融合实现社会服务均衡普惠 针对城乡、区域间优质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继续推进欠发达地区网络接入和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优质社会服务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加快各类社会服务主体联网接入,推动实现偏远农村地区服务可及。支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发内容丰富的在线教育资源。 开展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社会服务在线对接,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普惠。鼓励以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与基层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助力网络扶贫。支持发展东西部线上对口帮扶、优质资源“1带N”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覆盖范围。 探索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区、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社会服务供给体系,鼓励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融通,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 以智能化创新提高社会服务供给质量 进一步拓展社会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空间,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会服务的需求。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服务领域集成应用,丰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体验。 以多元化供给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 针对社会服务公益属性强、市场回报低、质量难评估、隐性门槛高等特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多领域跨界融合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盈利能力和空间,有效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建设,培育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 促进社会服务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培育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平台和行业垂直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向平台化拓展转型。创新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社会服务平台建设。 以协同化举措优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 鼓励依托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互联网+社会服务”试验平台和培训基地,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针对信息技能相对薄弱的老年人等服务消费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逐步培育群众新型服务消费习惯。 来源:西安社会组织网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