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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汉中4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强化警示教育,9月4日,省纪委秦风网通报了汉中市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原所长王洪涛在担任汉中市房屋权属监理处主任、房产交易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6年至2017年11月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5万元。2018年5月,王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西乡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林在2013年初至2017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财物77万元,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其受贿行为,被西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72万元,上缴国库。2018年2月7日,张国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8月,陕西亚明建设有限公司为感谢勉县阜川镇镇长夏利兵在阜川镇福川新村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中帮助协调征地等事宜,安排夏利兵及家人赴云南等地旅游。2018年7月,夏利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花旅游费用由本人退缴。 2014年初,城固县柳林镇柳林社区新城雅居移民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该社区主任黄志军违规收取承建方20万元项目保证金,2015年5月、2016年7月黄志军分两次将20万元保证金退还给该项目承建方。2018年6月,黄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燕青 |